全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社”试点方案

来自:襄阳市供销社 时间:2024-07-30
索引号: 011158671/2024-19002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供销社 公开日期: 2024-07-30
标题: 全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社”试点方案
文号: 襄合发〔2024〕11号 主题词:
生效时间: 2024-07-30 终止时间: 来源:

全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社试点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以下简称两新)工作部署要求,结合全市供销系统推进强基工程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建设实际,依托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建设基层供销社(以下简称“建社”)制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社试点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推动两新工作要求,紧紧抓住政策机遇期,发挥供销优势,按照《襄阳市供销社“强基工程”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依托湖北供销金洋再生资源龙头企业,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点和基层供销社融合发展,力争到2024年底,试点地区实现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社乡镇全覆盖、村级不少于40个,以点带面、示范引领,推动全市供销社基层组织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充分发挥政府在供销社基层组织建设中的引导作用,更多运用市场化手段建设、运营和管理,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紧密结合,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坚持因地制宜、统筹推进。积极探索适合本地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社”模式根据资源禀赋、地理位置等因素,选择条件成熟的乡(镇)、村先行先试。发挥共同缔造试点村的引领带动作用,着力打造“建社”示范村。基础薄弱依托中心村开展共建,实行联合“建社”

    (三)坚持深度融合、共同发展。结合强基工程三年行动方案,紧紧围绕两新工作重点,推动建立县、乡、村联动工作体系,深度融合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和基层供销社建设,以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网点延伸之基,构建供销系统基层组织之实。

三、试点安排

(一)试点地区:谷城县。

(二)试点时间20247月至12月。

四、主要任务

(一)建强网络体系

1.做强县级龙头企业。支持湖北供销金洋公司采取自建、承租、承包、兼并合作等方式运营再生资源回收站点,进一步扩大回收覆盖面,鼓励企业与家电家具生产、销售企业、售后服务企业自建或共享回收网络,拓宽回收渠道。推动公司与工矿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农机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企业)等签订合作协议,通过上门回收、自主交售等方式实现大规模设备的回收利用。互通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和垃圾中转站等资源,在有条件的地区建设一批废旧产品设备暂存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废旧产品设备回收两网融合支持湖北供销金洋公司借助信息平台、移动程序等开展线上预约、线下回收,通过居(村)民线上下单,平台分配网格订单并优化回收物流线路,线下回收网点即时上门回收的路径,提高回收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引导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在全县二手车市场、新车销售集聚区等场所设立报废车回收点或业务办理点,提供车辆报废买新一站式服务。

2.做优乡镇中转站。按照湖北省《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建设管理规范》(SBT10719-2012)高标准建设乡镇中转站,每个乡镇综合设置1个中转站,每个中转站营业面积不少于500m2,条件不具备地区可放宽至150m2,门面招牌采用统一规范的站名和设计,建立安全操作规程。加快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中转站规范化、绿色化建设,提升分级分拣、整理打包、市场集散等服务能力,强化中转站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中的支撑作用。

3.做实村级回收点。以便于回收、保护环境为原则,综合考虑服务半径、城乡差别和再生资源产生量等因素,原则上按每2500户布局建设(含新建、改建或扩建)1个回收点,每个固定回收点的营业面积不少于10m2,条件不具备地区可放宽至6m2门面招牌采用统一规范的站名和设计,站点内部悬挂《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收购品种及价格表等,规范站点建设标准,提高废旧物资暂存、中转能力。

(二)提升“建社”质量

1.补齐短板提升乡镇基层社。按照《湖北省乡镇基层社建设指导标准》,以现有乡镇供销社为基础,通过盘活资产、分类改造等措施,引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市场主体或领域能人,建设乡镇中转站,促进“两网融合”,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回收、分拣等服务,发展农村污水治理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废旧农膜回收等服务。

2.依托网点创办村级供销社坚持村级再生资源回收点延伸到哪里,村级供销社就建设到哪里。由县级供销社指导,村“两委”发起,以农民社员为主体,联合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市场主体成立村供销社,村“两委”以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组织个体农户自愿入股,为公司第一大股东。继续发挥共同缔造奖补资金效益,鼓励党建引领、村社共建,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回收、分拣等服务,发展农村污水治理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废旧农膜回收等服务,逐步实现村级供销社五有标准。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试点地区要高度重视,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分工,制定落实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市社要加强工作指导,做好试点工作效果跟踪。试点地区工作落实措施请于731日前报市社备案。

(二)强化资金保障。多方筹措资金,一方面积极争取政策性资金支持,另一方面市、县两级供销社利用社有资产收益给予“建社”适当奖补。

(三)开展定期调度市级层面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社试点工作纳入强基工程两新工作总体安排,定期开展工作调度,及时掌握试点工作情况,帮助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试点地区在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要及时报告。

)注重总结推广。试点地区要定期汇总工作进展情况,于1230日前报送试点工作总结报告,总结经验做法,提炼路径模式。市社对试点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积极向全市各县(市、区)和湖北省供销总社推荐好的典型经验做法。未纳入试点范围的地区,可参照本方案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社工作。